索引号 | 650001005-036-20241212-00002 | 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文号 | 2024年12月12日 | 标题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师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科技创新对师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按照《八师石河子市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师市办发〔2018〕66号),现公开发布《2025年师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师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驻石单位。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项目研究和实施的工作基础,具备完成项目自筹资金能力、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师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超过1项(不包含人才和平台项目),项目须在其退休前一年度完成。
4.研发类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合作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
5.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2倍;鼓励企业参与事业单位牵头的项目,且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分配财政资金的2倍。
6.各单位同一类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10项。
7.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项目须在师市范围内转化落地。
8.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累计超过3项或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分年度填写,作为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10.未尽事宜依据《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兵科发〔2024〕2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兵财规〔2023〕4号)和《八师石河子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师市科规〔2021〕1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各类计划申报书格式(登录石河子政务下载:http://218.31.252.2:9550/govxxgk/005/2024-12-12/c7530be8-f2c8-49c0-80fc-8e6b95ca80c4.html)填写,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幅面,小标题使用小三号仿宋字体,正文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与附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至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和各类项目指南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附件1:2025年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25年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6:2025年兵地融合与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docx
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