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社区核实,现将以下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纳入本单位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团场反映。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政务服务中心 0993-5790073 师市民政局 0993-2031690
133团2025年1月-10月调标补发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信息公示.xlsx
单位(盖章):一三三团政务服务中心
日期: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