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师市第二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培育特色廉洁文化品牌,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红色正能量,助推清廉石城建设,师市纪委监委会同师市文体广旅局、教育局、文联于2026年7月举办“丹青润廉心·光影传正气”廉政书画摄影展览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创新开展新时代廉洁教育,进一步营造崇廉拒腐良好风尚,不断充盈新风正气,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启新征程、迎接新挑战、促进新发展。
二、活动主题
丹青润廉心·光影传正气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师市纪委监委
师市文体广旅局
师市教育局
师市文联
承办单位:
石河子群众艺术馆
石河子市艾青诗歌馆
四、活动安排
1.展览日期:2026年7月;
2.展览地点:石河子市艾青诗歌馆;
3.展览规模:本次展出作品约150件(以评选结果为准);
4.展览模式:本次活动采用巡回展览的方式进行,初始展览地点在石河子市艾青诗歌馆,后续展览场地与时间由各团场、院校根据需求自行与承办单位协商。
五、征集办法
1.机关各部、委、办、局组织参展作品不少于1幅;
2.各团场、镇、街道、企业、院校组织参展作品不少于5幅;
3.师市广大书画爱好者参展作品不限;
4.师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师市各中(小)学校廉政作品征集及展览;
5.师市文联负责邀请石河子市美术家协会、石河子市书法家协会优秀艺术家进行廉洁主题的作品创作并甄选进行展览。
六、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画种(连环画、插画、漫画)、软笔书法、摄影作品等。
作品内容要紧扣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和本次展览主题,符合廉政主旋律,能够彰显对艺术语言高品质、高纯度的追求,具有艺术高度、思想深度和情感温度。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传播廉洁文化,注重对廉洁价值观的文化认同。要注重艺术创新和中华文化价值相融合,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二)作品尺寸: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高138cm×宽69cm)以竖幅为主,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同邮件一并发送)
中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高138cm×宽69cm)
油画作品:尺寸不超过100cm×80cm(高×宽)
版画、水彩/粉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00cm×80cm(高×宽)
综合画种作品:尺寸不超过54cm×40cm(高×宽),此尺寸内不限材料与技法,插画、漫画、海报作品、纸本手绘、数码作品打印件均可
摄影作品:纸质版统一打印为20寸(50cm×40cm)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他人的作品参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评选
(一)初评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初评采用电子邮件投稿的方式进行,作品统一为JPG图片格式,为方便网络展览使用,要求图片清晰,精度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10M、不低于3M。投稿作品统一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种类+尺寸(高×宽cm)+联系电话+单位”。
1.投稿截止时间:2026年7月12日;
2.投稿邮箱:1437486820@qq.com;
3.联系人:康建良,咨询电话:19109939960。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品由各报送单位(个人)自行装裱,报送至石河子群众艺术馆参加复评,送件时间另行通知,收件地址:石河子群众艺术馆(原第五小学院内)。作品背面请用铅笔注明:姓名、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进行评选。作品初评、复评结果在“石河子群众文化”和“清风石城”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二)参展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
(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四)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方案》要求,凡投稿参展者即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