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第八师石河子市共享电单车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信息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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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石河子市共享电单车管理,完善慢行交通体系,破解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石河子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研究制定了《第八师石河子市共享电单车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2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我局。意见建议反馈者需对个人或单位信息保密的,请予以注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邮箱:406489209@qq.com
传 真:0993-2069805
电 话:0993-2610102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师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西附二楼城市管理局
邮 编:832000
附 件:第八师石河子市共享电单车监督管理办法
师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