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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关于受理热爱汗古丽·塔依尔等七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热爱汗古丽·塔依尔等七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其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热爱汗古丽·塔依尔
受伤职工:热爱汗古丽·塔依尔,工作岗位:收费员,申请时间:2026年5月26日,受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5月19日12时40分左右,石河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职工热爱汗古丽·塔依尔从石河子工一小区北门横穿乌伊公路前往农科院后门乘坐单位通勤车上班途中,在过马路快到乘车点时不慎扭伤右脚,2026年5月20日经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踝关节扭伤。热爱汗古丽·塔依尔向我局提交《行车路线证明》《居住证明》《劳动合同书》等资料。
二、申请人: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受伤职工:李静,工作岗位:护士,申请时间:2026年5月25日,受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4月17日18时24分许,李静下班途中在石河子市东三路与G312线路口南侧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因遭遇沙尘暴,视线不佳,对方驾驶人逃逸,李静报警后,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静无责,该事故导致李静左足等部位受伤,李静当日经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足舟骨骨折、楔状骨骨折(足)、跖骨骨折,4月23日诊断为腕关节痛(左腕关节损伤)、下尺桡关节损伤(左)。
三、申请人: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伤职工:张曙光,工作岗位:仓管员,申请时间:2026年5月25日,受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5月6日16时45分左右,张曙光在二车间库房一层吊箔区,操作电葫芦对铝箔卷进行起吊作业时,在铝箔卷全程悬空、起重设备未停机、未卸力的危险状态下,违规伸出左手直接触碰、扶正悬空吊钩,导致悬空晃动的吊钩瞬间卡夹手部,将张曙光左手食指卷入吊钩与吊点间隙内,造成左手食指挤压断裂。随后被送往石河子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左手指损伤(示指毁损伤)。
四、申请人: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党瑞年,工作岗位:操作工,申请时间:2026年5月25日,受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4月30日9时03分左右,党瑞年驾驶电动车停车时由于电动车右侧加油把手异常卡顿无法恢复,使用刹车减速慢,导致胸腔部位撞在314南侧桥架上。当时党瑞年顿感胸腔剧烈疼痛,呼吸不畅,呼吸时伴有阵痛。当天9时20分左右,车间工段长王宏亮、气化二班班长李珍清开车将党瑞年送至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1、肋骨多发性骨折第一肋骨骨折;2、创伤性湿肺;3、创伤性胸腔积液;4、创伤性气胸;5、创伤性皮下气肿;6、胸骨骨折(胸骨体右侧缘);7、心脏挫伤。
五、申请人:浙江瑞洲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钟成学,工作岗位:架子工,申请时间:2026年5月25日,受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5月1日12时10分左右,钟成学在新疆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央公园项目工程施工75#楼3#塔吊进行基础搭架子作业时,塔吊基础基坑上掉落下来的石头不慎砸伤钟成学左脚。架子班班长刘长江通知了项目部安全员潘光通,刘长江把钟成学送往石河子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足部损伤,左足第1趾骨骨折。
六、申请人:石河子市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受伤职工:邢策,工作岗位:保安员,申请时间:2026年5月25日,受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
申请人自述:邢策为石河子市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派驻石河子市第一中学及石河子市第十三中学保安,邢策2026年4月30日上午上班地点为石河子市第一中学。2026年4月30日8时14分许,邢策上班途中,在石河子市火炬路与绿风路路口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事故导致邢策受伤,当日被送往石河子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左额颞部创伤性硬膜下出血、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耳听力减退、左颞骨骨折(累及乳突)。
七、申请人:新疆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杨纪鑫,工作岗位:操作工,申请时间:2026年5月26日,受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5月1日13时00分许,杨纪鑫下班途中,在石河子市南三路与东六路路口处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杨纪鑫受伤,当日被送入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下肢损伤、膝关节后十字韧带完全断裂、膝关节前十字韧带损伤、膝关节滑膜炎、半月板损伤、下肢静脉肌间血栓形成、下肢浅表挫伤、膝关节肿胀、膝关节肿胀。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3-2615215
举报传真:0993-20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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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