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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关于受理邓新彬等两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邓新彬等两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其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邓新彬
受伤职工:邓新彬,工作岗位:运维工,申请时间:2026年3月11日,受理时间:2026年3月12日。
申请人自述:邓新彬提供(2026)鲁09民终496号民事判决书证实邓新彬与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24年3月15日起存在劳动关系。邓新彬2024年5月10日在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新疆天智辰业化工项目工地工作时受伤。经石大一附院诊断为单指不全切断、开放性手多发损伤。
二、申请人:马翠杰
受伤职工:马翠杰,工作岗位:押车员,申请时间:2026年3月11日,受理时间:2026年3月12日。
申请人自述:马翠杰自述在新疆光泰物流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押车员职务,2025年8月6日9时20分左右在鄯善县火车站镇工业园卸完货等待发车时不慎从车上摔下受伤,给车队队长张冬汇报后继续工作,后因实在疼痛难忍,2025年8月8日被同车司机送至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右跟骨骨折。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3-2615215
举报传真:0993-2014006
举报邮箱:1272447869@qq.com
第八师石河子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