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
四川龙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马德元等8人工资167000元一案,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将文书送达你至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石人社监令字(2026)第010号),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四川龙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