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关于受理王冬妮等三人工伤认定申请的 公告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王冬妮等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受伤职工:王冬妮,工作岗位:办公室综合事务,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2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18日18时左右,王冬妮在工作时不慎摔倒,随后被同事抬到沙发上休息,自以为伤情不重回家休养两天后因疼痛难忍,由其母亲将其送往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跖骨骨折、踝关节扭伤。
二、申请人:石河子市铭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马满仓,工作岗位:厨师,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2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4日18时00分左右,马满仓在工作时不慎发生炉膛蹿火事故,致使马满仓受伤,回家休养一天后因面部红肿前往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二度烧伤(面部约3%)、体表小于10%的烧伤(二度约3%)、软组织感染(面部)。
三、申请人:石河子开发区天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伤职工:张建军,工作岗位:工人,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2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24日17时35分左右,张建军在工作时不慎被钢管挤压受伤、随后由安全员孙华开车前往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右示指末节开放性指骨骨折、右示指末节上肢皮肤缺损。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6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3-2615215
举报邮箱:1272447869@qq.com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