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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07-08 |
| 文号 | 师市办发〔2026〕8号 | 标题 | 关于《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
关于《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问: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答: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条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
问:编制师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2025年10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了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师市榜上有名。为持续巩固师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成效,促进师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对师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师市组织编制了《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问:编制师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过程是什么?
答:由师市司法局发函师市各部门广泛征求对师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建议目录事项,经审核梳理并先后三轮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形成师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9项,上报师市审定同意后,以师市办公室名义印发公布。
问:师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包含9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主体均为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其中,《八师石河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2026—2030年)》由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承办;《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由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承办;《八师石河子市农业农村“十五五”发展规划》由师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承办;《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由师市教育局具体承办;《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由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具体承办;《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由师市应急管理局具体承办;《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由师市水利局具体承办;《美丽师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由师市生态环境局具体承办;《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由师市城市管理局具体承办。
问:如何贯彻实施师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答:由师市司法局牵头指导和监督,督促各承办单位对纳入目录的9项师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和落实。同时,对事项目录的组织实施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把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师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师市行政常务会审议。二是强化档案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实行“一事一档”,实现决策事项全过程记录。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根据本年度决策事项的实际情况,可对年度目录动态调整。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师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结果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问:是否可以对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答:对师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的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提请师市按照相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