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07-08 |
| 文号 | 师市办发〔2026〕8号 | 标题 | 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团场,管委会,机关各委、办、局,北泉镇、石河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院(校),企业,驻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加强对师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化管理,促进师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兵发〔2022〕21号)等规定,经师市同意,现将《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对师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的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对决策草案未经师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师市行政常务会审议。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师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结果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要及时进行整理归档,接受师市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
四、师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提请师市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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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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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师石河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纲要草案(2026—2030年)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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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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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师石河子市农业农村“十五五”发展规划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师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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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师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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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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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师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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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师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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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美丽师市建设“十五五”规划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师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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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八师石河子市“十五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
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
师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