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9月30日,我单位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S682线喀瓦克乡—和田产业园—和田市火车站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DU_Kn-M3k5FjAj92DO3hg
提取码:cmii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79916795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区内的单位、个人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人员。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全工
建设单位地址:石河子市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东附楼5号楼50410室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3-2014080
(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300
环评单位联系人:李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79916795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
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