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办公室:承办团场党委、团场日常工作;负责档案、政策研究、机要保密、密码管理、机关事务、史志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公务员管理、老干部、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工青妇、人才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民营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统计、科协、工商联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工作;负责社区和连队职工管理等工作。
5.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负责政法、统一战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6.财政所:负责财政、核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管理等工作。
7.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兽医、林业草原、水利等工作。
8.文体广电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联等工作。
9.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镇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知识产权等工作。
10.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民政、退役军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残联等工作。
11.综治中心: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12.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商务、投资促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