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21年1月10日,山东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公安机关对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长朱涛、金矿主要负责人贾巧遇等17名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对烟台市委书记张术平等28人追责问责。
案例二:2021年5月22日,甘肃白银景泰“5·22”山地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造成21名参赛选手死亡,8人受伤。甘肃晟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小燕等5人已正式批准逮捕。对白银市委书记苏君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市长张旭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副市长高云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24名公职人员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三:2019年5月6日,第八师石河子市南山新区航企局住宅楼“5·6”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移交司法2人,对时任师市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时任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质监站有关负责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四:2019年11月15日,新疆天富集团142团凤翔输变电工程“11·15”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对天富集团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天富集团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以案示警:
抓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维护发展大局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师市各单位要以案为鉴,汲取惨痛教训,深入对照自查,持续整改完善,以管用有效的举措确保各行各业安全无事故。
一要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对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的,不仅追究直接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隐患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塞责和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行为,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安全事故中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同时,加大事故处理的通报和曝光力度,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治理一方,为师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