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党建工作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监督、执纪、问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法纪,检查、监督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按照团纪委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
3.深入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组织和安排团纪委召开的会议,做好有关会务工作,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检查执行情况,并督促落实;
5.根据团纪委要求,起草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等各类文件或文档。做好纪检相关信息汇总、数据资料等统计与上报工作;
6.受理对团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认真接待来访,受理并及时登记通过来信、来电、上级转办等方式收到的各类线索,并对各类信访、线索进行初步分类、分析、研判和处置;执行查办违纪案件的审查、审理等相关工作,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7.保持和加强与同基层党组织纪律委员的联系,组织专兼职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
8.负责管理和使用纪委办公室的印章,做好纪检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立卷等工作;
9.完成团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