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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5-16
文号 20240516 标题 关于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外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关于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外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关于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城市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沿街门店占道经营与满足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提升外摆经营品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外摆工作的通知(意见征求稿)》,拟由城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印发要求,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23日前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406489209@qq.com

传  真:2069805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外摆工作的通知

师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外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团场(镇)、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城市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沿街门店占道经营与满足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印发<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师市编办发〔2023〕9号)《关于〈第八师向团场(镇)授予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请各属地管理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提升外摆经营品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石河子市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繁荣与市容”“搞活与规范”“便民与扰民”“服务与执法”的关系,疏堵结合、放管并重,着力在规范、引导、促进上下功夫,扎实搞好外摆规划、布置、经营、管理工作,塑造外摆经营新形态、新格局、新气象,增加城市烟火气,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魅力石城。

(二)基本原则

按照“街道主导、部门协同、业主主责、便民利商、安全卫生、功能配套”的原则,扎实搞好外摆规划、布置、经营、管理工作,以优质供给和良好服务提高群众生活消费便利度、活跃度、安全性。

(三)工作目标

以“优化营商、规范管理、合理布局、管理有序、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为目的,依法依规合理设置餐饮、日常零用等轻量化业态临时外摆,进一步丰富市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拉动内需,激发消费潜力,扩大就业,拓宽市民群众收入渠道,注入经济增长新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实施。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临时外摆的设置,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临时外摆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临时外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临时外摆经营行为及经营场所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属地管理单位要发挥好外摆运营商家、入摊商户的经营主体作用,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加大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

(二)科学规划外摆区域,提升街面秩序。按照以基本商业服务为主体、外摆经营为补充的市场格局,统筹便民惠民、就业创业、提振消费、促进发展等需求,因地制宜实施外摆划线经营,适度发展外摆经济。各属地管理单位应当在具备集中停车场、供水、排污等条件的区域探索设置集中外摆示范区,允许具备条件的商场跨店促销、商铺出店经营,在划线规定的区域内摆放宣传品招揽顾客、设坐席就餐等;条件不足的应当广泛征求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及辖区居民关于临时占道停车、垃圾收运等相关意见建议,并经充分验证后公示是否设置外摆区;严禁在主次干道、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消防通道、应急场所(100米范围内)等可能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场所)外摆。

(三)精准设定设置条件。临时外摆要坚持做到“六统一、四严禁、一规范”。

“六统一”即统一外摆范围,符合条件的应当结合实际以划线方式明确外摆区域,并为行人留出不少于2米的通行空间;统一外摆时间,确保周边居民正常作息;统一外摆器具,严禁露天烧烤、使用散煤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经营行为;统一地面铺设,防止造成地面油污污染;统一垃圾容器,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确保摊收地净、整洁有序;统一温馨提示,倡导文明就餐、垃圾分类等。

“四严禁”即严禁阻碍交通、严禁噪声扰民、严禁乱搭棚舍、严禁乱扔乱倒。

“一规范”即确保规范经营,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实行守规经营、违规退出机制。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摊收地净、整洁有序,努力把外摆经营负向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建立外摆设置和撤销机制,根据季节变换、条件变化等可动态调整。积极推广应用外摆经营电子地图,为市民游客提供地图定位导航指引服务。

师市划定的禁燃禁煤区内严禁开设燃煤(炭)烧烤外摆摊点,严禁沿街门店的烧烤商户使用非环保炉具、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等实施经营活动。

(四)塑造特色形态风貌。总体把握城镇和街区特色风貌,推动外摆创意布置,科学施划设置标识标线,因地制宜、按业梳理,对地面、桌椅、遮阳棚、移动餐车、售货车辆、货物展陈设施等实施品质化精致化布设,同步按需配套清扫保洁、垃圾分类、车辆停放、休闲坐椅、绿化美化、消防应急等设施功能。培育发展新潮灵活的“后备箱经济”,推广“后备箱集市”恰当的外摆方式,兼容并蓄推动业态创新。突出培育特色街区,吸引品牌商家集聚发展、关联商户互补发展、衍生产品链式发展、文旅项目融合发展,着力塑造外摆经营新业态、新形态、新格局,促进外摆经济高端化、时尚化、多元化、融合化发展。

(五)严格规范设摊管理。对划定的外摆区域实行全口径编号管理,采取有效管理方式和措施,引导商户对号入摊挂牌规范开展外摆经营。经依法依规协商研究论证,在幸福路、建设路、万达等商业区由市场主体投资招引的特色商业街区、步行街区等,或底商联合商户入摊经营开办的外摆集中示范区,要规范外摆摊位设置、招引商户、安全防范等运营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运行。入市入摊的食品外摆经营者需依法向各属地管理单位备案。各属地管理单位要全面及时掌握登记外摆经营商户信息,并通报公安、城管、商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切实加强行业指导监督管理。要与外摆摊区运营主体和入摊商户签订《外摆经营责任书》,明确其维护责任区市容市貌、防治环境污染、避免占道影响、保护消费权益、保证消防安全和食品商品质量安全、参与文明创建等主体责任,督促其挂牌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全面推行属地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商家失信失范失查行为,现场消除化解侵权、扰民等各类矛盾问题,维护好外摆经营秩序,共同树立城市(镇)外摆经营的新形象、新气象。

(六)开展包容审慎执法。正确处理放宽与严管的关系,切实加强管理服务与执法处罚的衔接,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按照“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原则,更多采取主动服务、靠前疏导、劝告提醒、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商家“外摆”不“乱摆”,依法依规经营,做到“执法有据、执法有序、执法有度、执法有情”,有效规避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各属地管理单位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引导游商摊贩归摊入市,对存在屡劝不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外摆区域内擅自摆摊不听劝阻、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损失等行为的经营商户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早、夜市及跳蚤市场的规划布点工作按照师商务字〔2022〕31号《关于印发<第八师石河子市早、夜市及跳蚤市场规划布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需设置临时外摆的沿街门店或经营户,应当于5月31日前携带申请报告、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外摆方案等资料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各属地管理单位按程序择优选择经营户,并在实施前在小区公示5个工作日,小区居民无意见后,统一编号存档并签订经营承诺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属地管理单位是外摆经营品质提升、规范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结合综合执法力量下沉的实际,建立健全“师市统筹指导监督、行业部门主责管理、属地具体负责落实”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外摆运营商家、入摊商户的经营主体作用,整合多方资源,加大投入参与支持,推动外摆经济向优向好。

(二)加强协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动执法、考评激励等机制,推动外摆经营长效长治。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统筹指导外摆经营规划、布设、管理,统筹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巡查执法;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负责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行为的依法处置;商务局负责指导商业业态规划布局和培育发展;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小食杂登记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公安局负责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及停车秩序、社会治安;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消防安全;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指导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文体广旅局负责指导管辖职责范围内文旅项目融合和文创、演艺、娱乐等活动管理、景区管理;卫健委负责指导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和灭蝇灭蚊。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和监管,共同做好外摆经营管理工作。

(三)合理布点,规范引导,加强监管。各属地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控制点位及摊位数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如实记录临时外摆经营者相关信息,并将存档信息报送师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各属地管理单位要组织有关力量加强日常监管,与经营商户签订承诺书、相关事项提示函等,适时组织社区、物业及综合执法力量对临时外摆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摊主限期改正。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介外摆经营特色亮点、重大节会促销活动等,通过讲好外摆经营提振消费、扩大就业创业增收、丰富便利群众生活、推动城市文明和谐进步的故事,不断集聚社会正能量,展现师市新时代的新风尚,营造人人参与支持服务外摆经营的良好环境氛围。

附件:1.临时店外摆放经营承诺书

      2.石河子市XX街道“临时外摆经营信息登记表

      3.XX街道临时外摆摊位登记表

      4. XX街道临时外摆摊位统计表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

生态环境局                卫健委

文体广旅局           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X月X日

附件2

临时店外摆放经营承诺书(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临时店外摆放经营秩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本人(单位)承诺如下:

1、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在外摆区域必须加装监控设施。

2、遵守临时店外摆放经营秩序。申请临时店外摆放时间。(以上均为北京时间)。不提前或超时外摆。

3、自觉使用环保炉具,不在店外制作食品,不露天烧烤。规范临时店外摆放营业用桌椅等器具的大小、高低、颜色,桌椅等物品应在当日外摆结束后,全部收集码放整齐,不得影响第二天公共区域的正常秩序。配备统一规格的套装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杂物,保持场地干净整洁,经营结束后及时清扫地面、清理垃圾,不向雨水井和绿化带内倾倒泔水、垃圾。

4、统一铺设色调协调的地板革,防止造成地面油污污染。桌椅摆放合理有序。本店临时店外摆放地点为:。本店需摆放桌椅套。承诺在规定区域内经营,坚决不在公共停车位、盲道、消防通道、广场游园、城市绿地、绿化带内摆放桌椅,不影响行人通行。

5、摆放文明用餐提示牌。每张桌子上放置一个以倡导文明就餐、勿大声喧哗、勿乱扔垃圾为内容的温馨提示牌,引导消费者文明用餐。

6、不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设备招徕顾客,不搭建固定伸缩棚、四角棚、方伞等各类凉棚、帐篷。

7、当日经营完毕后自觉将所有餐桌椅等物品收集到室内。

8、严格服从城市管理部门规定,接到停止外摆的通知后,立即停止外摆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指出的问题,做到立即整改、保持长效。

9.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不违规搭建、不违规动火作业、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圈占市政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组织人员疏散,每日做好防火巡查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如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人(单位)将自觉接受相关处理。

10.违规经营超过两次(含两次)仍不改正,主动撤销临时外摆和摊位。

路  段:                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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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