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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1-02
文号 〔2024〕45号 标题 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

师市各级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关于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慢特病外配处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兵医保发202428号)《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兵医保发202441号),现就电子处方、药师及药品销售价格规范管理等要求通知如下

一、处方管理

(一)师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电子处方外配相关规定,完善电子外配处方机构端信息系统,按要求将药品外配处方上传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支持将成功上传的电子处方打印成纸质处方(签字或盖章),方便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参保人持纸质处方前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二)患者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三定管理的特殊药品、门诊慢特病、居民两病及门诊统筹外配药品的,自202511日起不再使用师市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纸质处方或药店推荐的互联网医院开具的处方,开始使用从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下载的师市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或纸质处方(成功上传到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并被打印的电子处方)。

(三)师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人员病情稳定、长期用药不变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查阅慢特病患者原始处方或用药记录,为患者外配相同品种的药品。原始处方或用药记录查阅不到的,指导患者及时到师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开具电子外配处方。以下四种情形是用药记录查阅不到的主要原因;

1、病情需要更换慢特病用药品种的;

2、近期因病住院治疗,住院结算记录未能显示住院用药明细的;

3、近期慢特病用药出现较长时间间断的;

4、已经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手续的。

(四)患者使用个人账户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外配处方药的,自202531日起执行医保电子外配处方规定。

二、药师管理

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负责处方审核工作。从业药师不属于配备范围。针对药师配备及更换的实际,师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师配备规范自202531日起执行。

三、价格管理

对于100种重点监测的药品(见附件)进行价格监管,使用个人账户或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严格参照自治区兵团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格作为最高限价销售。

(一)师市定点零售药店价格,不得明显高于本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相对集中的价格区间,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严禁一药两价。

(二)定点零售药店缩小所经营的全部医保药品与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格的价格差距,主动调整不合理的药品价格,持续将量价比较指数(指定点零售药店所有医保药品价格与平台挂网价格的比较值根据销售量加权计算所得的平均值)保持在合理范围。对于重点监测品种需按兵团招采网挂网价格进行执行,严格按照挂网数据更新情况,及时做好价格调整工作,不准许加价;对于重点监测品种未在兵团进行挂网的品种,按照量价比较指数进行调整。

(三)针对目前定点医药机构监测药品的去库存情况,以上价格新规定自202531日起执行。本次价格监测范围不仅包含大病药店、慢性病药店、个人账户支付的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私营诊所等定点医疗机构也包含在内。202531日起未按照药品价格规定进行销售的,将给予中止医保结算处理,整改期内仍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将解除定点服务协议。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 药店工作人员及时宣传药品外配的新政策、新方法,规范引流电子外配处方的开具,方便患者就医购药。

(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执行处方外配相关规定,完善自身HIS医保外配处方药品字典库,接入师市医保平台及时更新药品字典库,支持参保人员凭电子处方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外配处方应当注明医疗类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门诊大病、居民两病、个人账户五种医疗类别)。

(三)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应接入师市医保平台,及时上传本单位药品进销存信息,确保医疗机构医师能够开具有效的电子处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外配处方的医疗类别、用药品种、数量、剂量调剂发药,严禁超量取药、重复取药及串换药品。外配处方药品为通用名称时,如包装规格有差异,要严格按照原始处方数量和剂量进行核算。参保人凭既往电子处方再次开取相同品种药品时,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查询参保人近5次医保就诊情况,存在前述异常情形的,不得发药,应规劝参保人就医复诊重新开具处方购药。

四)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积极主动协助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提倡鼓励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

五)师市医保部门将通过日常监管、智能审核和监控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用药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附件:师市限价销售100药品名单

 

 

                                        第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

                                                                                        20241231

 

 

 

 

 

 

 

 

 

 

 

 

 

 

 

 

 

附件

 

师市限价销售100种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通用名

1

阿托伐他汀钙片

2

西黄丸(胶囊)

3

硝苯地平控释片

4

消癌平丸(颗粒)、消癌平片(通关藤片)、消癌平胶囊(通关藤胶囊)、消癌平口服液(通关藤口服液)

5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6

贝伐珠单抗

7

通关藤口服液(消癌平口服液)

8

达格列净片

9

厄贝沙坦片

10

复方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

11

盐酸二甲双胍片

12

小金丸

13

阿卡波糖片

14

瑞舒伐他汀钙片

15

碳酸钙维D3元素片(4)

16

硫酸氢氯吡格雷片

17

帕妥珠单抗注射液

18

维生素D滴剂

19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20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21

生脉饮

22

奥司他韦

23

宣肺止嗽合剂

24

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

25

依帕司他片

26

黄芪精

27

脑心通丸(片、胶囊)

28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29

脾氨肽口服冻干粉

30

复方阿胶浆

31

阿莫西林胶囊

32

四季抗病毒合剂

33

维生素C咀嚼片

34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35

阿司匹林肠溶片

36

阿胶

37

门冬胰岛素30

38

六味地黄丸

39

氨基葡萄糖

40

参松养心胶囊

41

甘精胰岛素

42

蒲地蓝消炎口服液

43

复方丹参滴丸

44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

45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

46

复合维生素B

47

至灵胶囊

48

金水宝胶囊

49

甲钴胺片

50

参芪降糖胶囊

51

血塞通软胶囊

52

安宫牛黄丸

53

通塞脉胶囊

54

通心络胶囊

55

蒲地蓝消炎片

56

补肺丸

57

风寒感冒颗粒

58

爱维心口服液

59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60

利伐沙班

61

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

62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63

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

64

瑞戈非尼片

65

布洛芬缓释胶囊

66

酒制蜂胶

67

阿奇霉素分散片

68

祖卡木颗粒

69

维生素E软胶囊

70

头孢克肟胶囊

71

恩替卡韦片

72

替米沙坦片

73

阿胶强骨口服液

74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75

复方氨酚烷胺片

76

感冒灵颗粒

77

磷酸奥司他韦颗粒

78

头孢地尼分散片

79

尼洛替尼胶囊

80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81

多维元素片(29-)

82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83

利格列汀片

84

氟维司群

85

德谷胰岛素

86

硝苯地平缓释片()

87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88

酒石酸美托洛尔片

89

复方营养混悬剂

90

血塞通胶囊

91

西洋参

92

碳酸钙D3咀嚼片

93

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

94

苏合香丸

95

葡萄糖酸锌口服溶液

96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

97

多维元素片(29)

98

卡培他滨片

99

碳酸钙咀嚼片

100

生白合剂

 

 

 

 

 

 

 

 

第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                                                                 20241231日印发

石医保发〔2024〕45号《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