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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文号 | 0 | 标题 | 第八师石河子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
一、师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八师石河子市审计局是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主管师市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草拟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监督、协调师市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
(二)向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师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区域经济调控措施和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八师本级预算和石河子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北泉镇、石河子乡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 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7、师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
8、农业、工、交、建、商企业进行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审计考核。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的审计事项。
(四)向八师、石河子市提交八师预算、石河子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受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石河子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区域经济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按中办、国办规定,组织对县(处)级及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管理、指导、监督师市各审计中心的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担兵团审计局授权的审计事项。
(九)组织参加区内外审计交流活动。
(十)承办师市党委、师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中心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兵团、师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办法;审计农牧团场非经营性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和科、教、文、卫事业费预、决算执行情况。
(二)审计农牧团场生产经营单位和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农牧团场使用国家财政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立项的大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三)承担八师农牧团场领导干部和控股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承担审计局交办的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