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单位提交的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经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现对容磊等7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作出结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如有异议,可进行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93-2069006,0993-206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