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0001003-282002-20250618-00002 | 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文号 | 2025 | 标题 | 《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实施,现将《实施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在各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提出要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3〕51号)提出要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兵团决策部署,师市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作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实施办法》主要有哪些任务?
《实施办法》提出通过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等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不断改进和创新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任务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围绕工作目标,主要提出了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规范监管行为,加强权利保护,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二是完善与创新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大力推广“综合查一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协作。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制定减免责清单,规范执法程序,精准稳妥执法,清单动态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四是坚持综合施策,防止“一刀切”执法,注重信赖保护,审慎实施执行措施,完善执法评估纠错机制。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规范罚没财物管理,推进执法监管网络化、智能化。
三、如何确保《实施办法》落实落地?
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实施办法》要求各部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要把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狠抓跟踪问效,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要内容。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师市司法局牵头,发改委、编办配合,加强对减免责清单、“综合查一次”清单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适时开展调研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可复制、可操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应当及时总结推广应用。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等工作机制,注重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科学有效宣传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包容审慎监管的认同感、满意度。
四、《实施办法》实施范围是什么?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对首违不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措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上级机关有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无相关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划转给其他部门的,由承接具体业务的部门继续适用包容审慎相关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师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团场(镇)、街道。
五、《实施办法》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师市规发〔2023〕4号)废止。
六、减免责清单有多少?
梳理首违不罚事项221条,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52条,从轻行政处罚事项619条,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8条,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5条。
七、“包容”是“放任”吗?
《实施办法》明确了“包容”不等同于“放任”,在“二、主要任务(三)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 2.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查取证,属于可适用减免责情形的,违法行为人要做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限期完成整改或消除违法状态。执法人员应在合理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视情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行为人签署承诺书后不履行承诺,或整改后再犯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在安全生产领域可结合相应情况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将其违法信息按照规定予以公示”。
八、《实施办法》的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为进一步优化师市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师市为《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
1.纪委投诉举报电话:2014020
2.党委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2069360
3.网信办投诉举报电话:2611091
4.发改委投诉举报电话:7270772
5.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96359(12345)
6.司法局投诉举报电话:2068517
相关链接:师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