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0001001-273002-20240605-00002 | 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文号 | 师市发〔2024〕30号解读 | 标题 | 第八师石河子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 (师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第八师石河子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
(师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2020年教育部制定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同年兵团教育局制定了《兵团师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县(师市)级政府对县(师市)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规范发展,确保到2025年八师石河子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各项指标达到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师市)创建目标,2026年通过兵团督导评估验收,2027年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师市)”审核认定后授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
制定《第八师石河子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
(师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创建规定内容,主要是体现落实县(师市)政府主体责任,以及各部门都能在创建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对推动八师石河子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关于印发〈兵团师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兵教督〔2020〕4号)的文件精神,参照《兵团师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第八师石河子市创建《方案》。
三、方案编制过程
初稿完成后随即采取座谈会、实地调研、发函等形式进行了征求意见,对于征求到的意见,师市教育局都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依据论证结果进行了采纳、部分采纳或不采纳,对于不采纳的意见建议,师市教育局与反馈意见单位进行了沟通和解释。
《方案》修改完成后,2023年12月师市教育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然后提请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至此形成《方案》送审稿。2024年4月《方案》送审稿通过师市行政常务会审议通过,5月22日《第八师石河子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师市)工作实施方案》以师市政府名义正式发布。
四、主要框架内容
本《方案》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评估结果和运用、保障措施六个方面。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是依据上级要求确立,工作内容依据教育部评估办法要求拟定,工作步骤依据上级下达时间节点安排,评估结果和运用及工作保障是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考虑。用词和提法上采用现在规范和比较通用的形式。《方案》评估细则涉及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3个督导评估一级指标,提出17项二级指标、37项具体督导评估要点。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师市将围绕《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强化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等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师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切实推动八师石河子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六、关键词解释
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师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
政府保障:全面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财政投入到位,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管制度。
保教质量保障: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班额普遍达标,配足配齐教师,严格落实教师管理制度和科学保教要求。
七、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如对《方案》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第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夏琼 咨询电话:0993-2068161,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